目前辽宁省科学技术奖(含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)评价指标是依据《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中相关奖种的评价标准,参照国家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。 今年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,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应重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根据提案建议,省奖励办对原评价指标赋分权重进行了调整,形成了调整后的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。 现征求省环保厅有关单位及科技人员意见,详情请在辽宁省科技厅-科技奖励管理-“通知通告”栏目“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评价指标调查问卷”中查看。请认真填写调查问卷,并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反馈。邮箱主题请标明“辽宁省环保厅回复调查问卷”字样。感谢您的支持!
联系方式:
邮箱:lnkjjl@126.com QQ:2291760232 传真:024-83186077
通信: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2甲号511房间(邮编:110181)
联系人:辽宁省环保厅科技处 田晓丽
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高峰(024-83186065)
2017年5月4日